回复: 从幼儿园和养老院观察日本
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,65岁以上为老龄者,老龄人数超过总人口7%为老龄化
社会,而超过14%为老龄
社会。日本现在老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已经达到20%,成为名副其实的老龄
社会。随着人均寿命的提高和出生率的下降,这种趋势还在进一步深化,单身独居老人数量1965年不足80万户,到2005年已经达到386万户,形成了严重的
社会问题。2007年摄制的《岩松看日本》有一期专门介绍日本老年人的节目。其中对老年人的再就业、业余生活以及养老院都有非常直观、详细的介绍,特别是对养老院里的便利设施、护理人员,甚至包括为老人解闷用的机器人娃娃等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对此,本文无需赘述,而是想集中介绍一些制度上可供中国借鉴的地方。 按照日本《老人福祉法》规定,为老人提供服务的机构大体分为两种:老人福祉设施和收费老人之家。前者主要是由政府出头,根据不同情况和老人不同的需要具体细分为老人日服务中心、老人短期入院设施、养护老人之家、特别养护老人之家、轻费老人之家、老人福祉中心、老人看护支援中心等等。而收费老人之家则是引入
社会的资金和力量,经过都道府县一级政府批准后由民间企业来经营,按照不同功能和形式又分为:带有看护型、住宅型和健康型三种。这样,国家和
社会共同构建了一张严密的网络,为老人们提供了尽可能多的选择。换句话说,政府仅仅给国民提供年金和养老金是远远不够的。
为了保证养老院的良性运转和避免所谓“虐待老人”现象的出现,政府决定在老人服务机构自我检查基础上,引入更为客观和公正的第三方评价体系。包括硬件上的建筑、设备、人员配置以及
软件上服务的质量、老人的评价等等。这些评价不是通过简单的检查、打分来达到警示督促的作用,而是在分析养老院现实的基础上由专业机构提出更好的改善方法。目前日本全国范围内基本上都已经实施了这种评价制度,东京都率先提出了三年一审核的思路,使养老制度不断走向完善。